国务院公告,19-21日为全国哀悼日

国务院公告

 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
  请广大团员青年从我做起,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,响应国家的号召,用切实的行动为灾区罹难同胞表达我们的哀思.